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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会官方网站/入口/登陆/网址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发展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3日 18:18 作者: 点击:[]

为把各方面优秀人才凝聚吸收到党内来,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现就实施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发展计划提出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高等学校是各类优秀人才的荟萃地,也是培养和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大熔炉。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是高等学校事业发展的生力军,在科研、教学、管理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华体会官方网站/入口/登陆/网址坚持把建设一流师资队伍作为重中之重,全院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数量明显增长,队伍不断壮大,特别是在教学、科研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不断涌现,社会贡献度、影响力不断提升。加强党对这方面人才的凝聚,把其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既是党的事业发展需要、高等学校改革发展需要,也是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在政治上正确引导、业务上悉心培养、学术上帮助支持、生活上关心关怀,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相当数量的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精湛、教学实绩突出、学术科研一流的青年教师党员队伍,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过硬。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实施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发展计划,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党员发展工作方针,遵循高等学校改革发展规律,结合教师队伍特点,注重把那些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靠得住,在教学、科研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品德端正、具有良好师德修养的优秀分子吸收进来,使实施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发展计划的过程,成为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成为助推学院改革发展、加快学科建设的过程。

实施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发展计划,应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委主导、从严把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党委对人才凝聚和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人选把握、筛选、培养、吸收等环节工作的主导和把关,严防“带病吸收”。

(二)坚持政治引导、跟踪培养。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了解、观察教师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境界胸怀、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尤其是关键时刻的政治立场,对优秀分子进行跟踪培养、定向培养。

(三)坚持严格程序、优中选优。认真贯彻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人选的标准、条件和发展工作程序,严格人选考察识别和筛选把关,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组织满意、师生公认。

(四)坚持先锋示范、发挥作用。对吸收入党的青年教师,坚持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激励引导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当好表率示范,在广大师生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保持纯洁性、展示先进性。

三、实施步骤及主要措施

按照“把人才引进到学院、把教师培养成骨干、把骨干培养成党员、让党员先锋示范”的递进培养思路,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通过努力,使全院青年教师中党员比例明显提升,以青年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带动学院师资队伍和党员队伍素质整体提升。重点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拓宽视野引才聚才。坚持“择天下英才而用之”,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开展合作,引进人才;对接高知群体,引进一批高层次战略型、领军型人才,改善学院师资队伍结构,为党员发展储备“源头活水”。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完善教师和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办法。学院党委负责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

(二)加强骨干教师培育。健全青年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把政治理论教育纳入高等学校教师岗前教育、在职教育和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青年教师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及时为新入职青年教师配备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在青年教师中有影响力的成长导师,帮助做好职业规划、思想引导和业务指导。健全教师职业发展体系,组织青年教师加入教研组、课题组和科研团队,支持他们申报各级各类研究课题和人才计划,在各级科研项目申报中适当提高青年教师项目的立项比例和经费资助额度。对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优先纳入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计划。经常性举办青年教师学术讲座、学术沙龙、学术研讨、教学竞赛等活动,支持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教学研讨、学术交流、科研攻关和继续教育。

(三)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建立院(系)党政班子成员联系青年教师、与青年教师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分析青年教师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他们在工作、生活上面临的困难,积极帮助解决在户籍、住房、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合理诉求。健全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路径和长效机制,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兼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修养教育,引导青年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四)增强党组织吸引力。把党组织工作融入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中,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注重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新的文化样式和青年教师喜闻乐见的话语体系开展党组织活动,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探索开放式党组织活动,除党章规定的党内活动外,邀请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完善青年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机制,建立青年教师活动中心,组织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戏曲进校园等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加强青年教师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思想交流。支持和引导青年教师参与学校管理,适当提高青年教师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中的代表比例,制定涉及中青年教师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五)定向培养优秀分子。对青年教师中的优秀分子,要有针对性引导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重视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技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落实党校学习培训制度、政治理论考试制度、入党介绍人定向联系培养制度、参与社会实践制度,促其尽快成为党需要的合格人选。坚持把思想入党作为重中之重,有针对性地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教育,探索党校培训和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制度,确保入党积极分子1年内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六)严格标准程序发展党员。学院党委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一步明确青年教师党员的具体标准。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教学、科研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严格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确定、发展对象政治审查、预备党员接收转正等程序,实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除个别特殊情况外,未经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培养考察不满1年的不发展,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发展,思想政治一般、工作成绩不突出的不发展,手续不齐全的不发展。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七)广泛开展先锋示范行动。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组织教职工党员亮出身份、承诺践诺,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教师党员立足岗位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建立青年教师党员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有计划地组织青年教师党员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贫困村等挂职锻炼,引导他们结合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积极参与产学研结合项目,开展调查研究、学习考察、志愿服务,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创新改革、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中展示先锋形象。

四、工作保障

实施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发展计划,是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凝聚学院人才、建设一流师资队伍的重大举措,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每年对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院(系)党组织要研究和落实相关政策,每年对新入职的中青年教师进行调查摸底,对无党派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倾向、入党愿望和动机等进行逐一分析,制定个人培养方案,进行个性化教育引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院党委要把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目标考核、述职评议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工作保障。院(系)党组织要建立优秀青年教师人才库,每半年与他们所在的教学科研机构党组织书记、成长导师等,逐个分析思想状况,研究培育措施。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的院(系)党组织,高等学校党委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三)建强党务工作者队伍。高等学校党务工作者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要纳入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注重从优秀青年教师党员中选拔党支部书记。院(系)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抓好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新任党组织书记在就任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完善党务工作者关心激励政策,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待遇,探索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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